昨天,家住北新镇红阳村4组的陈先生打来热线电话称,前段时间,台风“梅花”把他父亲陈选康的房屋刮倒了,后市民政部门曾来调查房屋受损情况,时至今日也未见上门来修。陈先生想问个清楚,民政部门何时帮他的父亲修缮房屋?
为此,记者咨询了市民政局社会救济科,一工作人员表示,前期他们根据镇乡上报的情况逐一进行了上门核审。需要说明的是,由政府出资修缮的房屋必须符合五保户、低保户或者是无自救能力的困难家庭中的一项,像陈选康的情况不符合条件,所以应由他自己或其子女修缮。
内容举报
文章标题:
链接地址:
* 举报类型
* 举报内容
* 举报人
* 联系方式